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昆明市司法局召开政治轮训第一期专题学习会
为进一步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3月22日,昆明市司法局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轮训第一期专题学习会。会议特邀请市委党校杨润生副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由副局长周红玉同志主持会议,在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分会场。
杨润生副教授从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系统讲解。一是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杨润生副教授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要放在新中国成立的整个发展历程上看。从新中国成立前期的重视法制建设,到动荡时期的惨痛教训,再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各项新举措,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总结经验,又创新性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二是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理论意义在于其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历史性飞跃;实践意义在于其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新道路;历史意义在于其标志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世界意义在于其标志着人类法治文明的时代性进步。三是全面讲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站在全局高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指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专题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取得圆满成功,获得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一致肯定。
本次政治轮训第一期专题学习会系统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重大意义及其重要内涵,为进一步指导全市司法系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有力指导。副局长周红玉同志指出,一是要深刻领会,认识把握到位;二是要系统掌握,学习理解到位;三是要融会贯通,精准践行到位。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上的指南针,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