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学习会
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开启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国家法”时代。
8月23日,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及部分法律援助律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国家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确立了法律援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制度化的方式为法律援助制度积极应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我们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共七章,71条,依次规定了法律援助基本原则、机构和人员、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法律的颁布,在法治领域推动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的转向,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共享现代法治发展的红利,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暖。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法律制度,其实施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通知》,要求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所有在库律师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活动,以便在明年法律得以顺利实施。同时,中心诚挚欢迎律师及各界友人,就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提出问题,对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使抽象的规则能够得以正确的解读并真正落地实施。(联系电话:6316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