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应对法官“减员” 大规模招录法官助理
广州为应对法官“减员” 大规模招录法官助理
2015-07-22 来源:央广网 作者:admin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舒扬在近期一次通报会上透露,广州两级法院的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近期即将落地。按照此前广东省的改革方案,这意味着广州法官即将迎来一次大规模“减员”。那法院系统诉苦了多年的“案多人少”矛盾,会不会雪上加霜?
舒扬介绍,为了迎接员额制的落地,广州两级法院从2014年开始就在酝酿一项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法官助理制度。据悉,广州两级法院将按照1:1:1(即1名法官配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甚至更高的比例为法官们配备帮手。
将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
法官助理是此轮司法改革中应运而生的一个新群体,他们与传统的法庭书记员统称为审判辅助人员。但书记员主要承担送达、通知、法庭记录等普通事务性工作,而法官助理则更多地参与到同审判核心工作相关的辅助性工作中来,如撰写裁判文书、参与调解等。
“将法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让他们能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上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舒扬说,此轮司法改革的目的在于让司法权归位、重塑司法权威。法官员额制的改革被视为核心内容,而审判辅助人员的改革,在他看来则是基础,“是脑袋和四肢的关系,没有手脚,寸步难行。”
据悉,广州中院从去年7月开始,已经获得了招录143名法官助理的名额,目前正陆续到位。近期天河区法院、白云区法院也将分别有178名、133名法官助理进入招录阶段。未来该项工作将在广州两级法院全面铺开,也将为全国的司法改革提供重要的参考经验。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表示,1:1:1是标准配置,在一些审判任务十分繁重的法院,法官助理的配比可以按需求进行调整。如在案多人少情况比较严重的天河区法院,目前实行1名主审法官、1名高中级法官助理、1名初级法官助理、0 .5名书记员、0 .5名法警的“1:1:1:0 .5:0 .5”的更为精准的配置。
“以后法官办案,就是以带领一个团队的模式运作。”舒扬说。
薪资待遇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今年7月11日上午,135名法学本科毕业生鱼贯进入广州中院审判大楼内,他们在这里参加本年度广州中院的法官助理招聘面试。在此之前,他们已经经历了一轮激烈的竞争,从上千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不过,在这轮面试后,这135人中将只有45人能够留下,成为广州中院聘用的法官助理。
其实,广州中院招录法官助理这一改革举措,从2014年7月份就已在着手开展。当时,为应对法官员额制改革可能形成的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形势,广州中院率先开展审判辅助人员的改革工作。招录法律素养较高的法官助理,来缓解法官“减员”形成的工作落差,这一方案得到了广州市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广州中院经过科学测算,首批143名法官助理的招录名额获得批准。这些法官助理的薪资待遇将纳入广州市财政保障范围。
在此之后,天河区法院、白云区法院也在区财政的支持下,分别获得了178名、133名法官助理的招录名额。昨日下午,天河区法院官方微信再次挂出了招聘法官助理的通知。
A
法官助理做些什么?
定位比书记员高,要协助撰写裁判文书、参与调解
据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介绍,法官助理是此轮司法改革之后出现的一个新群体,他们和传统的法庭书记员(包括速录员和文员),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大格局下,被统称为审判辅助人员,“但法官助理工作的定位层级更高,主要是协助法官处理与审判核心业务相关的技术性工作,而不是普通的事务性辅助工作。”
另外,法官助理要参与和接触一些与审判核心内容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如参与庭前调解,搜集整理法官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根据法官的意见草拟裁判文书等。“与书记员承担事务性的辅助工作相比,法官助理更主要承担技术性的辅助工作。”舒扬说。
B
法官助理有哪些要求?
100%要求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介绍,广州中院从2002年开始,就组织过一次大规模的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工作,那时是一次性招录120名书记员。书记员是文员、速录员的总称,主要在法庭上承担如通知开庭、法庭记录、裁判文书核对、归档等事务性的辅助工作,对其学历、法律素养的要求程度并不是很高。而广州法院此次的审判辅助人员改革,则主要是招录高起点、高要求的法官助理。
法官助理100%要求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南都记者看到,在广州中院去年以来招录的法官助理中,不乏从西南政法、中南财经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来的本科、硕士毕业生。其中30%以上的法官助理有硕士学位,近一半人员通过了司法考试……
“高起点招录,高要求培养。”舒扬说,广州中院通过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晋升、管理制度,试图对招进来的法官助理进行序列化管理,并为他们提供职业化的保障。
C
为什么要招这么多?
经科学论证,按1:1:1标准配备计算而来
广州中院招录法官助理143人,天河法院招录法官助理178人,白云法院招录法官助理133人。“为什么要招这么多?我们是在经过大量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按照1:1:1的标准配备计算出来的。”广州中院有关工作人员透露,这个标准是结合了近五年来广州两级法院案件增长的幅度、法官人均办案数等数据测算出来的。
广州中院此前调研发现,审结一宗普通案件通常会涉及六七十个环节。其中,有半数以上的环节完全是可以由审判辅助人员完成的,包括诉前调解、接访答疑、草拟文书等。这些工作耗费了法官的大量时间,超过了全部办案时间的40%。
此前,广州中院审判辅助人员加起来,还不到法官总人数的一半。许多合议庭只能配备一个书记员,“辅助人员不够,法官就得去补位,去帮助书记员做归档等工作”。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对法庭辅助人员人手紧缺感触颇深。“尤其是像涉黑案件、涉外案件,可能判死刑的案件,不能出任何程序差错。”万云峰说,如果一个刑事法官上午要开庭,下午要看案卷,晚上还要写裁判文书,“他的精力是十分紧张的”。如果能让法官助理去分担如撰写简单裁判文书等初级工作,那法官就能更专心于庭审,思考案件的事实、证据的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法官有更多时间研究案子,起到严防冤假错案的效果,审判质量也会更高。”
解读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
“光有脑袋不行,还要有手有脚”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认为,此轮司法改革其实是一次司法权的重组,和一次司法权的归位问题,即将司法归位为中央事权。此次改革的两个配套措施,一个是去行政化,从以往的行政体制中剥离;一个是去地方化,排除地域性干扰。
“以往一个案件判决的出台,不是一个法官敲槌就产生的,存在行政审批的问题。”舒扬说,司法改革就是要将这种金字塔式的行政审批方式,变成扁平的模式。而法官就是这个司法平面上每个要冲的守卫者、节点。
舒扬将法官的员额制比喻为司法改革的“过河卒子”,也是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推动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的重要举措。但在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下,员额制要顺利实施,没有配套的审判辅助人员改革,难以完成。
“光有脑袋不行,还需要四肢,要有手有脚。”舒扬认为,审判辅助人员改革是员额制能够顺利推行的基础。“以往我们只注意到法官员额制的改革,审判辅助人员的改革不被社会所关注。”舒扬称,一场足球赛只有主裁可不行,边裁和技术官员其实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只是他们在幕后。
员额制在“减员”,法官助理制度是在“增员”,以主审法官带审判团队的运作模式,“是在对司法审判队伍进行科学分类,发挥团队的作用”。舒扬称,参照发达国家的法官办案制度,这种模式将能带来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舒扬称,法院也为法官助理制定了科学的管理、培训制度,这项改革为法学院学子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也为司法改革提供了补充力量,“要确保他们进来后,留得住、用得好。”
心声
法官助理:待遇不高,晋升空间不大
审判辅助人员的改革,作为法官员额制的一个配套改革举措,从顶层设计来看必不可少。那么身处其中,前仆后继从法学院毕业后应聘成为法官助理的他们,又是如何看待这一工作,以及对未来有怎样的预期呢?
201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硕士小邱是江西人,去年7月应聘来到广州中院,成为刑事审判第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在以审理职务犯罪为主的广州中院刑二庭工作,小邱觉得非常有挑战性,也得到了不小的锻炼。但他认为目前法官助理的待遇不是很高,员额制之下也很难熬成法官,晋升空间不大。有着法律情结的他,通过考试被江苏无锡某检察院招录进去,即将去追求更好的发展机会。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是多名法官助理提到的话。
除了对工资待遇、晋升空间有更高期待外,来自广州中院金融庭的女法官助理小张,还觉得对岗位的归属感不强。“本来法官助理的定位是以写裁判文书为主的,可现在案多人少,辅助人员不足,我们是哪里有活就去哪里,职责分工不明晰。”小张说,她过多承担了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与进来时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希望能有更多接触审判工作的锻炼学习机会。”
法官:如果没有他们,审判工作不可想象
广州中院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法官助理这个群体目前流动性确实比较强,“我们正落实科学管理制度,争取他们能留得住,用得好。”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称,刑庭的审判辅助人员,确实存在工作量大、人员紧缺、流失较严重的问题。为了留住这些辅助人员,他无法从经济、物质上给予对方关爱。“我只能春风化雨,用人性化的管理手段,为他们营造宽松的工作和人际关系氛围。”“如果没有他们,审判工作不可想象。”万云峰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