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犯罪为何屡禁不止? 低投资高利润违法成本低是主因
假证犯罪为何屡禁不止? 低投资高利润违法成本低是主因
2017-03-2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制假者无所不可仿制
李军不是官员,但盖出过的“公章”大到行政单位,小到企业公司。6000余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假印章、万余本各类假证,填满了他的制假“履历”。
“办各类证明文件以及驾照的人最多。100元办一个证件,只要对方有需求,哪里的公章都能做,而且当天就能领证,一个月收入过万。”3月15日,面对司法机关的调查,李军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6年3月,周峰通过街头的办假证广告与李军取得联系,先后在他那里办了58本假驾照,花了2万多元。李军制作的假驾照用肉眼很难辨真假,大部分“客户”都在内地边远城市使用,很难被发现。而从李军手中拿货的周峰,仅转手一本驾照,就能获利上千元。
除了驾照,在李军处办身份证和居住证的人也很多。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从李军家查获的印章,涵盖各个基层派出所。
无独有偶,陈兵也因制作假身份证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6年7月,陈兵为刘某办理了一张修改年龄和地址的假身份证,刘某用该证办抵押时被人举报。
“无所不可仿制”是造假者的口号。据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统计,假印章、假证件主要集中在三大领域:户口身份、建筑行业、政法机关。“一些伪造和买卖公检法工作人员工作证等专属证件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水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郭斌分析,此类假证背后很可能暗藏招摇撞骗、经济诈骗类犯罪。
老乡带老乡 作案手段隐蔽
郭斌介绍,从该院近几年办理的假证案件来看,涉案人表面上各干各的,实际暗地里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011年,陈海从湖南老家到乌鲁木齐,经老乡介绍开始办假证。他从老乡那里批发假证半成品,一个证的批发价是15元,自己加工一下,转手就是150元。尝到甜头后,陈海于2014年独立门户,没生意时,他就印发办假证的小广告,贴在地下通道和小区门口。
去年3月,陈海在与“客户”交易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据多名制假者交代,他们走上制假的路,都是通过老乡介绍。
郭斌分析,制售假证的人相互之间都很熟悉,有的做假身份证,有的做假驾照,有的专门刻假印章,联系上了生意做不了,就交给其他人做,自己从中拿提成。为了自保,制假者不会与需要假证的人见面,都是通过QQ或手机微信交流,东西做好找车带过去。因嫌疑人电话号码常更换,警方很难“顺藤摸瓜”抓到“上家”。
低投资高利润
假证犯罪为何屡禁不止?郭斌认为,除了买方有需求等客观因素外,低投资、高利润,以及取证难都是主要原因。
“制造假冒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成本相当低廉,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扫描仪就能制作加工假证。一张假证少则卖到几百元,多则上千元,高利润使部分人员铤而走险。”郭斌说。
此外,部分公文、证件性质不明,影响案件定性。目前,我国刑法中仅对“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定罪处罚,而未对买卖前述印章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也未对伪造、买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证明文件的行为加以规定;另外,无论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还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和证明文件,现有法律对持有的行为均未作具体规定。
“取证难,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轻重。”郭斌举例说,从李军家查获的6000余枚假印章,公安机关需要一一联系政府部门,调取真实印章进行比对,“由于司法资源有限,存在因调取困难而无法鉴定,因数量太多而鉴定不全的情况,这都会影响对李军的量刑。”
郭斌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实施细则;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比如,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假证行动,一旦发现假证使用者,应与其诚信档案挂钩;实行证件登记信息联网,提高真假证件的识别能力,彻底根除假证件存在的空间和土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